丝路桥网记者 Лев塔什干讯 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对部门规章作出修订,允许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出示证件的电子版本,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两项修订文件已于10月20日完成登记(第3958号和第3959号)。
根据新规,公民可以通过MyGovUz和“社会卡”移动应用出示护照、ID卡、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养老金证、残疾证明等个人证件,相关机构则必须予以接收。
电子证件的适用场景包括:银行办理业务和特定操作时的身份核验、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国内航班值机、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与典当行签署合同、医疗社会机构的付费服务、献血者身份确认、战争参与者领取补助以及兵役登记等。
2024年12月,乌政府曾发布关于面向困难群体推行社会卡的决议,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护照等证件的电子版本与实体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前有报道称,米尔济约耶夫总统要求加快推动凭ID卡与塔吉克斯坦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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