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起草了针对商业银行、支付系统和服务商的统一反欺诈要求,相关草案已在法规讨论门户网站SOVAZ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9日。
新规要求反欺诈系统必须7×24小时运行,覆盖所有远程服务渠道,并实时识别可疑活动。识别标准须基于风险导向原则,对高风险领域实施更严格要求,同时采用多因素评分机制,并根据新诈骗手法、客户行为变化和事件统计数据定期更新检测标准。
当交易被暂停或拒绝时,金融机构须立即通过可用通信渠道通知客户,说明交易概况、处理决定及客户可采取的后续步骤。若检测到社会工程学攻击迹象,须启动额外验证程序。
银行、支付系统和服务商的管理层将对反欺诈系统的运行负责,须每季度至少一次评估系统绩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欺诈风险评估。遇重大技术变更或推出新产品/远程服务渠道时,须启动非计划评估。
草案还规定金融机构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协同应对跨机构欺诈风险。
信息来源:UzDaily、Daryo(daryo.uz) | 图片:UzDaily、Dary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