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提出积极旅游改革方案:基础设施与税收激励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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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旅游委员会起草了一项政府决议草案,旨在通过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简化法规、安全标准提升以及商业支持措施发展积极旅游。

草案确定了六大优先领域,并在塔什干、吉扎克、撒马尔罕、卡什卡达里亚和苏尔汉河州确认了162个具有积极旅游潜力的自然景点,包括88座山脉、15座山峰、21个湖泊、20个瀑布和18个洞穴。

草案提出为40类专用设备和车辆提供三年进口关税豁免,包括全地形车、摩托艇、降落伞、攀岩装备等。

2027年起,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将纳入国家发展计划。

草案还参照奥地利、瑞士、法国等国经验,提出山区旅游巴士特殊交通法规,以及基于UIAA(国际攀岩联合会)、UIMLA(国际山地领队联合会)和IFMGA(国际山地向导联合会)标准的导游培训和认证体系。

旅游委员会表示,该改革方案旨在充分挖掘乌兹别克斯坦多样化的自然景观资源,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积极旅游目的地,同时为当地社区创造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

来源:Daryo.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