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乌互免签证协定》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根据《中乌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赴乌兹别克斯坦可免签停留30天。
二、中国公民如需办理赴乌签证,则应持乌方邀请函、签证申请表等材料在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赴乌人员签证申请表需在网上用英文填写,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签证申请表,贴申办人照片,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邀请函等必要材料送至乌驻华使领馆领事处。台湾同胞请务必办理贴纸签证。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馆网站公布的签证办理费用如下:
(一)一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7天为60美元,不超过15天为70美元,不超过30天为80美元,不超过3个月为100美元,不超过6个月为140美元,不超过1年为180美元。办理时每申请增加一次入境次数,费用增加10美元。
(二)多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为170美元,不超过1年为270美元。
(三)72小时内过境:
72小时内1次过境签为60美元,72小时内2次过境签为70美元。
发放签证时,乌方还根据办理签证的实际支出另行收取规费,此类规费金额取决于签证办理地点,与申请人国籍无关。
三、《中乌互免签证协定》生效后,乌方自2021年3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实行的10日入境免签政策仍然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适用。免签入境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如由塔什干国际机场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任一航空公司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如持非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机票,请于入境前同所购票航空公司确认已将本人信息通报乌边防部门以备查验。如由陆路口岸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离境机票。免签停留期限自入境之日起计算,入境时应向边防人员出示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如因生病或航班取消等原因造成逾期滞留,可持相关证明在当地移民局办理出境签,乌方将视情决定是否免于相关处罚。
四、出入境时有边防检查和海关检查,请持有效护照、签证排队候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