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内阁于5月21日批准了面向外国人的特殊税收制度实施细则。该制度于2025年10月由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签署法令宣布,2026年起正式实施。
谁可以申请?
特殊税制居民身份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乌兹别克斯坦拥有自有或租赁房产
- 在任意12个月内累计在乌停留不少于30天
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需向税务委员会提交申请,可通过国家服务中心、统一互动门户或税务服务电子门户提交。
所需材料:
- 外国护照复印件
- 在乌停留期限证明(签证或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 本人:一次性缴费5万美元
- 每名随行未成年亲属:额外缴纳1万美元
缴费仅接受经中央银行认证的银行账户支付,或经国家前景项目署认证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电子钱包。
签证便利:
- 来自与乌有免签制度独联体国家的公民:可获6个月居留许可
- 其他国家公民:居留许可有效期等同于其签证有效期
该税制有效期最长为5年。若申请人涉及洗钱或被列入不受欢迎名单,资格将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