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将编制三年期能源需求预测与投资计划,并制定2050年能源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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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项新的总统令,乌兹别克斯坦将引入三年期能源需求预测,并编制燃料能源领域的投资计划。

新的规划体系要求能源部会同经济和财政部、能源市场监管与发展署,在每年8月前按地区和经济部门批准年度三年期能源资源需求预测。

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将编制面向消费者的三年期能源资源供应战略计划。预测和战略计划均须在10月底前公布。

此后,能源领域三年期投资计划将在11月底前制定完成。该计划将明确优先能源项目、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资金来源、所需土地和投资需求。

投资计划须在每年年底前批准并公布。对每个项目,负责实施的国家合作方将在公布公开招标之前,吸收当地和国际专家参与编制项目文件。

项目不得在既定框架之外获得个别优惠或特殊待遇;未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按新体系进行管理。

总统令同时禁止在建设和改造工程已经开工的同时编制项目文件或安排融资,完全依靠私人投资实施的项目除外。

主管部门还受命制定一份保障消费者能源资源稳定供应的构想,期限至2050年。文件将提交内阁,其批准版本将于12月前公布,并每五年更新一次。

该构想将涵盖国家燃料能源资源潜力、兼顾人口变化、地区专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长期需求预测,以及能源结构多元化计划;还将涉及替代能源的发展,包括可再生能源、核电和储能系统,以及推广节能、数字化和创新解决方案、逐步向清洁的下一代技术转型的机制。确保能源安全和独立性将是长期战略的另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新措施的另一项重点是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效率署将为能源部、能源市场监管与发展署、乌兹别克能源监察局以及能源企业员工组织赴发达国家的实习项目,重点覆盖燃料能源领域、能源规划、调度运行等方向。

到2030年前,预计每年将选派50名学生赴国外一流高校攻读能源相关专业。政府还计划争取5000万美元赠款,用于加强该领域的人才资源。

这套能源投资项目开发与实施的新思路已于9月22日向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汇报。按照新模式,项目规划将主要围绕经济、人口和地区的未来需求展开:先确定需求,再确定所需的发电装机和基础设施。每个项目在前期即确定选址、并网接入点和技术方案,投资者则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