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批准进口商品使用外国证书通关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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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干讯——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批准了简化进口商品海关通关程序的新规,宣布内阁第324号决议,通过了关于基于外国符合性证书为进口商品出具确认函的管理条例。

新规确立了认可国外授权文件(包括证明产品安全性和质量的文件)的机制。根据新规定,进口商可以向授权政府机构申请进口商品电子确认函。确认函以国外签发的授权文件为依据,电子确认函将作为进口商品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内市场自由流通的正式通关凭证。

申请流程要求进口商向海关部门提交电子申请,并附上证明产品符合国际或外国标准的文件副本。申请须包含准确信息,包括过境申报单编号、商品名称及其海关商品编码、制造商名称及原产国等关键数据。申请人还需提供外国证书的完整信息,以及法律要求的其他补充文件。

海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将把相关信息转交相关政府机构审查。在获得批准后,商品最终通关手续将通过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办理。